空汙法修正案 李應元:會銜取代會同 共扛責任

會同、會商只有一字之差,意義卻南轅北轍,環保署長李應元今天又提出「會銜」的說法,認為這樣各部會才能共同承擔責任,一起解決空汙問題。

立法院社福與衛環委員會明天將審查《空汙法》修正案,今天上午環保團體在立法院前舉行記者會,認為行政院版的修正草案仍用經濟部的「會同」,將抵消環保署整治空汙的效果,呼籲應該改為會商才行。而多位立委提出的版本也大都要求修改,才能提高環保署的執行力。

李應元今天在宣導清明祭祖環保掃墓觀念時表示,依照《行政程序法》規定,如果用「會銜」兩字就是大家都有責任,僅僅是蓋章的程序不同而已。事實上,改善空汙早已變成全民共識,不應再有本位主義。

李應元進一步解釋,會銜是指蓋章的部會都要負起責任,例如環保署想積極推廣的電動車,牽涉到交通部、經濟部,再加上環保署,就是3個單位都要努力做好配套工作,都有責任。但一切還是要看立法院修法的結果,他都予以尊重。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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