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法院制定通過首部規範勞資糾紛訴訟的《勞動事件法》草案,依草案規定,未來陷入生計困難的勞工,可免繳交擔保金聲請假扣押老闆資產,勞工的舉證責任也大幅減輕。司法院將於近日送請行政院會銜後,送請立法院審議,台灣的勞動事件的司法解決機制將邁入新的里程。
該法草案分為總則、勞動調解程序、訴訟程序、保全程序、附則等5章,合計53條條文,草案就是 將勞工與資方在訴訟地位、法律攻防武器上拉到「實質平等」的地位 ,另項特點就是引進日本、德國制度,讓法官擔任調解委員,讓調解 更易成功及具仲裁性,如果調解不成進入訴訟,也一次辯論終結,妥速審判。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