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前妻家有男人 持鐵鎚欲殺人判囚5年2月

桃園陳姓男子與妻子離婚後,2人仍住在同一社區不同樓層,7年前陳男得知前妻身體不適前往深視,他發現羅姓男子在前妻住處,妒火中燒,持鐵鎚重敲羅的頭部,經醫院搶救羅男才免於死亡,最高法院考量陳男與羅和解,依殺人未遂罪將他判刑5年2月定讞。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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