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監視器對準我家,好像活在『全民公敵』世界。」台中市朱姓教師指控同樣當老師的朱姓鄰居在自家窗戶裝設監視器,卻將監視器鏡頭對準他家,讓他覺得全家人活在被監控中,使他活在恐懼中,還得去看身心科,一狀告上法院。台中地院審後認為,邱男家監視器確有侵害朱男隱私權之虞,審酌監視器僅安裝約4個月,判決賠償1萬元精神撫慰金。
朱男指控邱姓鄰居於去年10月間,在自家窗戶架設雲端監視器,沒想到竟將鏡頭對準他家的大門口,等於是24小時監控他家人的進出。
朱男表示,因為自家門口就有監視器,讓全家人進出都很緊張,覺得活在被監控的世界,他覺得心理壓力大,還因此罹患輕度憂鬱症去看身心科,必須持續看看診治療。他認為遭到
24小時監控,侵害到隱私權、人格權,請求邱姓鄰居必須移除監視器,並賠償6萬元精神撫慰金。
邱姓鄰居則說,所裝設的監視器是要監控自家花園及門口前位置,並沒有拍到朱家房屋內部,沒有故意要侵害朱家隱私的犯意。而且他收到朱男的存證信函後,就先拆除監視器線路,監視器已經失去作用,是到今年2月12日才把整個監視器器具拆掉。
台中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邱男所裝的監視器鏡頭,確實已拍到朱男住家大門的所有舉動
,雖然該社區屬於有門禁的社區型別墅,並非一般人都能自由進車,但住戶對於自家出入有隱私權的合理期待,邱男所為確實已侵害朱男隱私權。
法官審酌,邱男裝設監視器至自動拆除時間僅4個月,判決應賠償1萬元撫慰金。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