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媒體報導「永和警衛室王姓警衛官清槍誤擊事件」乙情,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說明如下:
本案於106年12月中旬,該員於永和警衛室駐地內,實施清槍程序時,未依裝備操作規定執行,導致槍枝擊發。
事件發生後,總統府侍衛室及本局相關單位立即進行調查,並將該員調離現職,實施行政處分,且完成檢討策進作為。
特勤工作紀律及形象管理向為本局要求重點,如有違反相關紀律規定情事,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絕不寬貸。
(中時)

有關媒體報導「永和警衛室王姓警衛官清槍誤擊事件」乙情,國家安全局特種勤務指揮中心說明如下:
本案於106年12月中旬,該員於永和警衛室駐地內,實施清槍程序時,未依裝備操作規定執行,導致槍枝擊發。
事件發生後,總統府侍衛室及本局相關單位立即進行調查,並將該員調離現職,實施行政處分,且完成檢討策進作為。
特勤工作紀律及形象管理向為本局要求重點,如有違反相關紀律規定情事,均秉持「毋枉毋縱」原則,絕不寬貸。
(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