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紅〈風飛沙〉、〈海海人生〉的「歌壇大姊大」陳盈潔,今遭檢方起訴,指其以在廈門從事演藝事業為由,在5年前先是想向邱某借款200萬,後追加借280萬,邱某希望有保人,於是陳盈潔以妹妹名義簽發本票,被檢方依「教唆偽造有價證券」起訴,判刑3年兩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事發後,據《自由時報》報導,其友人爆料,陳盈潔借錢後,慣以歌壇大姊大的姿態,請被借錢的藝人朋友多等一下:「給我一點時間,我一定會還錢」,然該名藝人朋友表示,被借走的10萬元,卻拖欠好久都沒還,而關於被判刑一事,陳盈潔經紀人電話直接轉語音信箱,目前尚未回應。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