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鈺亂按鈴為啥事? 關係人張碩文2次未到庭挨罰

儘管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去年11月間涉及深夜酒後前往前立委張碩文住處亂按門鈴,干擾到鄰居休息,還出手「招呼」前往處理警員案子,已經被台北地檢署起訴,但是這起戲劇性極高的案子尚未結束。檢察官偵辦期間曾二度傳喚李女口中要找張碩文到庭「作證」,張卻都未到案,直到三月間第3次傳喚才出庭,檢方認為張前二次無正當裡拒不出庭,因而向台北地院聲請裁罰,地院法官28日裁決張碩文罰鍰1萬元。

新北市議員李婉鈺,是去年11月28日深夜到北市正義國宅找前立委張碩文未果,滿身酒氣的她狂按門鈴與住戶爆發口角,李被罵「花癡」還狂掐對方脖子,警方到場勸架反被嗆:「你囂張什麼!」並遭李揮拳打中,警訊後,李女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檢方諭令5萬元交保。

據了解,檢方是為釐清李婉鈺前往鬧事的原因為何,於是2度發傳票傳喚張碩文於今年1月23日、2月2日到庭作證,傳票都有合法送達,但張都未出庭,而是分別在1月22日、1月31日寄書狀給檢察官,表示當時他不在場,又有許多親民黨的事情在處理,所以無法到庭。

台北地院28日裁定張碩文1萬元罰鍰的理由是,證人有沒有必要到場,並非證人可單憑己意自行決定,張碩文雖有提出書狀表明無法到庭,但卻沒有檢附任何具體事證,難以證明他有正當理由,因此認定檢察官的聲請有理由。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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