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1名郭姓男子去年19歲時,在臉書認識1名年僅17歲的高中女學生,去年1月中旬,邀約女學生到西門町的U2電影院,沒心機的女學生以為真的去看電影,滿心期待第一次約會,沒想到竟遭郭男「不吹就硬上」,強逼為他口交,還拿起手機錄下淫行,事後恐嚇被害人不可以說出去,否則將影片外流,女學生回家告訴媽媽並報警處理,台北地檢署昨依強制性交、恐嚇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將郭男起訴,並請求法院重判。
案發當天,U2電影剛播放沒多久,郭男就對女學生又親又舔,雖然女學生一直表明「不要這樣」、多次將他的手推,但身體仍被郭男壓住,並脫光衣服亂摸。
郭男先用手指性侵女學生,接著恫嚇「不幫我吹就硬上」,女學生此時嚇得不知所措,只好依郭男指令幫她口交,郭男還趁機拿出手機錄下淫行,並威脅女學生「不可以和別人說,否則要將照片散布出去」。
女學生事後不敢再與郭男連繫,郭男便透過臉書傳送訊息「都不回我po社團囉」,女學生嚇得將事情的告訴閨密,最後在閨密鼓勵下告訴家人,同時向警方報案。
台北地檢署開庭時,郭男坦承有約女學生去看電影,並在包廂裡親吻、撫摸對方,還要求對方幫他口交且錄影,但辯稱是兩情相悅。
不過檢察官不採信郭男辯解,將他起訴,另因女學生尚未成年,所以請求法官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