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汙法、空氣清淨法、潔淨空氣法 名稱3選1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起逐條審查《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正案條文,但現有法案名稱藍綠都有意見。綠委劉建國等提案改成《空氣清淨法》,獲得藍委陳宜民支持,綠委吳焜裕等則提案改為《潔淨空氣法》,環保署則建議暫時維持現名。最後主席邱泰源裁定兩周後決定名稱,環保署也要仔細考量。

劉建國表示,《空氣汙染防制法》的概念比較消極,是空氣品質出狀況才想辦法改善、防止惡化。今後應該要有比較積極的作為,像美國在這方面的立法精神就是如此,要主動提升空氣品質。

藍委陳宜民也說,《空汙法》7年未修,時空背景有所改變,空汙已是危害健康的重要殺手,不能再採取被動消極的防範態度。而國外就是用《空氣清淨法》的概念,這次修法若能改為相同的名稱,會比較具備積極的精神,並能與世界接軌,改善空汙必也正名乎!這點很重要。

綠委吳焜裕雖亦主張改名,但據他所知,無論改為《空氣清淨法》或《潔淨空氣法》,徵續的200多個子法或相關規定都要變動,感覺上有點麻煩。藍委王育敏則認為只是改名罷了並不困難,之前與衛福部有關的法案也是如此,要改就一次改完。

對於立委的看法,環保署空保處長蔡鴻德回應,這次修法已參酌美國《空氣清淨法》的精神。且這次是法案大修,很多條文都要仔細討論,若再加上法案改名,牽動範圍更廣,可能會人仰馬翻;可否先不考慮,等下次小修時再列入討論。

環保署長李應元也說,事情有優先順序,這次先處理《空汙法》修正案,先讓法案上路把空汙問題處理好。等1年或2年後環保署升格為環資部,再連同《水汙法》、《土汙法》、《廢管法》等一起修改名稱,或許更為理想。

李應元又說,主要是空汙防制很急迫,且這次的修法精神與美國《clean air act》殊無二致,如果現在改名會有上百個子法跟行政命令要跟著改,會影響行政效率和推動空汙防制的進度。

最後主席邱泰源幽默的說,就像命名一樣,等孩子大一點再說。兩周後再來確定法案名稱,大家再回去想想看,也讓環保署有思考的空間。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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