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女眼見同居的蘇姓裝潢工去年初工作銳減,外出找工作補貼家用,未料蘇男發現女友居然是到酒店上班,甚至還和男客搞曖昧,當著兩名幼兒的面揮拳把蔡女打死,刑事部份依傷害致死罪判9年,目前由高院審理中;民事部份新北地院29日決蘇男應賠蔡父、蔡母各249萬及278萬餘元。
30歲的蘇男和19歲的蔡女同居多年,並育有二子,原本全家生計由蘇男負責,但他去年初工作銳減,蔡女表示要外出工作補貼家用。
由於蔡女都工作到凌晨才返家,身上又帶著酒味,蘇男去年2月12日清晨5時在蔡女返家後查看她的手機,發現女友竟是在酒店打工,還疑和男客搞曖昧,蘇男盛怒下,也不顧兩名未滿2歲的小孩在床上睡覺,一拳毆擊女友腹部,並以左手抓起僅45公斤的蔡女頸部,推她撞牆,造成蔡女甲狀軟骨骨折。
儘管蔡女已無能力反抗,並苦苦哀求蘇男「不要這樣」、「幫我叫救護車」,但蘇男仍持續毆打枕邊人,直到蔡女身體冰冷,他才連忙對蔡女CPR並撥打119叫救護車送醫,但為時已晚。
檢方驗屍發現,蔡女被蘇男打到肝臟裂傷,慢性出血高達3000毫升,而在身體虛弱下再遭蘇男掐頸壓迫窒息,才導致呼吸性休克死亡。新北地院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判蘇男9年徒刑,目前全案由高院審理中。
民事部分蔡女雙親對蘇男求償共928萬餘元,新北地院29日判蘇男須賠償蔡父、蔡母各249萬及278萬餘元。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