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勾上人妻,被對方老公抓姦在床,被迫簽下本票賠償綠帽損失,因無力償還,只好動手行竊,2017年5月到9月間,從新竹到金山四處爬窗、破門侵入住宅行竊,遭逮經羈押後,各地警察紛紛借提查案,其中在桃園就至少偷了23戶,光在桃園就偷了23戶、約400萬元,落網後辯稱只偷了40萬元,不過被害人指證歷歷,檢察官遂向法院聲請扣押房產396萬元。,
《自由時報》報導,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邱文中30日透過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表示,沒收新制僅需釋明其合理之認定依據即可,只要被害人能夠明確指出遭竊的財物為何,並經過被告自白在案即可,本案小王雖辯稱僅實際取得其中3,40萬元財物,但實務上仍會向小王追徵全部贓物替代價額。
邱文中以小王例子為借鏡,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否則像小王雖然辯稱實際所得僅3,40萬元,卻遭全額查扣將近400萬元財產,審理中仍持續羈押,將來面臨漫長刑期,得不償失。這名小王除了被沒收近400萬元,還被依竊盜罪判刑6年6月。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