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要求咖啡標致癌警語 醫:不需恐慌

外電報導,美國洛杉磯法官裁定,咖啡店業者得在加州販售的咖啡產品上標示癌症警語,主因是店家販售的咖啡中,含有致癌物丙烯醯胺(acrylamide)。我國醫師表示,咖啡本身未含丙烯醯胺「是在過高、就久的烘培過程中產生」,且多項研究證實,只要每天「咖啡因」不超過300毫克、約3杯中杯咖啡的量,對人體反而更有益處。

林口長庚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說,丙烯醯胺被世界衛生組織WHO列為2A級致癌物,也就是經「動物實驗」證實有致癌風險,但在「人」身上沒有證據;他解釋,包括咖啡、澱粉(薯條、洋芋片)在製作過程中,烹調方式若超過120度,就易產生丙烯醯胺,隨著時間愈久、溫度愈高,產生的量也愈多。

顏宗海說,只要適量、符合「每日最大安全容許量TDI」,咖啡絕對可以喝,他說,以WHO指出的2A級致癌物來看,丙烯醯胺的TDI是2.6,以一個60公斤體重的成人來說,每天不要攝取超過60乘2.6=156微克,都不會有問題。

但顏宗海強調,丙烯醯胺是烘培過程中的產物,而非額外加進去的添加物,等於說是每家業者、甚至每天做出的咖啡,內含的丙烯醯胺量都不同。

研究咖啡到出書的乳癌防治基金會董事長張金堅說,近年來,包括刺胳針、美國內科醫學年鑑等國際權威醫學雜誌,都有研究指出,咖啡本身的成分不僅不會致癌,甚至還對肝癌、大腸癌、部分的乳癌型別具有益處。

張金堅說,根據飲食指南,我國和歐盟一樣,認為每日咖啡因的攝取不應超過300毫克,約是3~4杯的中杯咖啡量;他認為,原則上,只要不喝超過這個量,應不會有問題,甚至有研究指出,每日喝3~4杯咖啡者,身體得到的益處,甚至比每天只喝1~2杯者來的好,民眾真的不需過度恐慌。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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