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保局每年勾稽新生兒出生證明,通知已婚媽媽領取生育給付,依據統計,去年符合資格約7千多人,且由於勞保生育給付請領期限為5年,去年約有1916人已到請領期限,以投保薪資3萬元來看,就有6萬元的給付金額,勞保局提醒被保險人應該盡速領取給付。
依《勞工保險條例》第20條第2項規定,女性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懷孕,且參加保險滿280日分娩或滿181日早產,於保險效力停止後1年內因同一懷孕事故而分娩或早產者,得請領生育給付,依照月投保薪資計算領取60日給付,雙生以上依比例增給,請求時效為5年。
勞保局從2012年7月起,每半年勾稽內政部新生兒資料,通知符合請領資格的新生兒母親請領補助,2015年共通知5658人、2016年通知6498人、去年通知7022人;此外,勞保局每年亦調查生育給付請領時效將逾期的人數,2016年為1239人,去年則高達1916人,總計勞保生育給付去年共辦理13萬7576件,發出83億7372萬元。
此外,國保年金生育給付亦為2個月,被保險人固定可領36564元,但當離職待產的勞工媽媽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期間生產,同時符合勞保與國保生育給付的請領資格時,因勞保生育給付多優於國保生育給付,如有勞工媽媽已先請領國保生育給付,事後勞保局仍會通知改領金額較高的勞保生育給付,去年已通知202人。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