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洩密 馬英九二審出庭痛批檢方「打稻草人」

被控洩密馬英九二審出庭痛批檢方「打稻草人」。(張怡文攝)

前總統馬英九被訴洩密案,一審獲馬判無罪,馬英九30日到高院出庭應訊,他火力全開痛批檢方起訴他是誣造不實的事,「打稻草人」,他還反問總統面對司法關說案的憲政危機,難道是什麼都不應該做,只能回家睡大覺?庭訊逾7小時結束後,審判長諭知5月15日宣判。

庭訊一開始蒞庭檢察官陳述上訴要旨,指稱馬在2013年8月31日將前立法院長王金平司法關說案報告,洩漏給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祕書長羅智強;9月4日 再教唆黃世銘將報告交付江宜樺,涉犯刑法洩密罪、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4罪。

檢察官指馬英九有罪,但北院卻以總統行使「院際調解權」將馬判處無罪,北院判決是錯誤的;馬英九隨即起身答辯,審判長江振義諭知坐著講就可以,但馬堅持站著陳述,他慷慨激昂的表示「我無罪」,並講述自己的答辯。

馬英九說,本案包括自訴部分,至今共有7位法官、3次判他無罪,當時因為立法院長等人涉及集體關說司法個案,總統必須處理即將發生的政治風暴,他才請行政院長及總統府副祕書長共同會商解決之道,以「最大限縮、最小侵害」處理危機。

馬英九話鋒一轉舉蔡英文總統前年召開司改國是會議,也是對外稱「院際調解權」是總統的憲政責任,馬英九說,他與蔡英文的實例,都是為了實踐及創造憲政慣例,總統面對司法關說案的憲政危機,難道是什麼都不應該做,只能回家睡大覺?

審理庭結束後,馬英九在庭外接受記者訪問,他說,「我沒有犯罪」!首長的商議並未公開,以重要的最大限縮最小侵害的合乎比例原則做處理。馬英九在高等法院結束後的說明,檢方還是起訴,禁止總統和行政院長討論和做危機處理,首長商議並未對外公開,難道這樣處理的憲法,面對關說的憲法危機,憲法48條規定誓詞,一般人是憲法條文,對我和總統都是對憲法的承諾,我沒有違背誓言。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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