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宕多時的大巨蛋案,北市府原定4月3日召開都市設計審議會,但遠雄集團認為檢討見築技術規則等規定,已超出都審範圍,與其在都委會上爭論不休,遠雄3月30日下午已發函給北市都發局撤件。
遠雄發言人楊舜欽表示,3月9日接到都發局來函,針對大巨蛋逃生梯、球場座位等安全問題,要求必須重新設計,才能申請變更建照復工,但大巨蛋在2011年核准的建照,早經都發局依法審查程序核發,現在又來質疑當時建照適法性,已超出都審範圍。
他強調,與其在都審大會中爭議而無法獲得解決,不如先在會外釐清之後,再行遞件。
都發局長林洲民日前曾表示,大巨蛋逃生梯與球場座位深度,不符合《建築技術規則》97條與127條規定,前者影響救災逃生、後者導致大巨蛋無法舉行演唱會,可能要求遠雄重新送審。
對此,林洲民稍早接受訪問時,僅回覆記者「我沒告訴你,你怎麼知道。」隨後即請記者晚一點再詢問。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