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歲楊姓女子經營一仲介公司,是已婚廖男的「小三」,2015年底她發現竟然還有「小四」、印尼籍逾期居留外勞「娃蒂」的存在,而且還已懷孕,竟夥同姜姓友人等,將小四押走囚禁1天,強脫內褲、以冷水澆灌身體、毆打、香菸燙手臂等。台中地院依妨害自由等罪判處楊女等6人4至11月不等徒刑、均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楊女與已婚廖男育有1子,2015年間廖男因病住院認識娃蒂進一步交往,同年底因娃蒂懷孕,廖男租套房給她待產。
楊女得知後勃然大怒,2016年5月間夥同姜男等人到娃蒂住處押人,蒙頭打她,又載至都會公園空曠處以菸蒂燙她手臂、強脫內褲,以冷水澆灌身。
楊女不斷追問:「小孩是誰的?」還恐嚇要
找醫師拿小孩;又將其押到西屯區一汽車旅館囚禁,直到隔天下午3時多,將被害人載到五分局北屯派出所,要求其以逃逸外勞身分去自首
,還恐嚇不得說出被拘禁一事,被害人事後害怕說出情形。
另外,楊女還因公司於2016年10月間遺失一筆80萬現金,懷疑是陳姓女員工行竊(不起訴處分),指示姜姓員工等騙陳女回公司,在店內拘禁一夜、逼問該筆錢下落。陳女否認偷竊遭楊女呼巴掌,之後被迫簽下3張各80萬本票,及將名下汽車轉讓給楊女,才被釋放。
台中地院依妨害自由罪判處楊女11月徒刑,其餘同夥判4至10月不等徒刑,均得易科罰金。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