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毒品、竊盜前科的陳姓男子,去年4月才假釋出獄,今年2月10日晚間8時許,見一名女子獨自走去開車,竟尾隨趁其開車門時闖入,持刀抵住其脖子,強押被害人去提款機領3萬元現金,又搶走她的車子、皮包才放人。因陳男是累犯,檢方依加重強盜罪嫌起訴,請求加重其刑。
起訴書指出,陳男於去年2月10日晚間8時許,在東區旱溪一郵局旁,見謝女獨自去開車,立即上前,持隨身攜帶的折疊刀坐進副駕駛座,持刀抵住謝女脖子,恫嚇:「你乖乖配合,不配合就一刀捅下去。」因嫌謝女身上的2900元現金太少,索性自己換到駕駛座,將車開到台灣銀行太平分行櫃員機旁,喝令謝女下車去提領3萬元現金,之後,將謝女載到環中東路丟包,搶走她的車子、皮包及行動電話、證件等。
謝女求援向警方報案,翌日清晨6時許陳男在梧棲區文化路被捕,他身上現金僅剩2萬1700元,並查扣一包海洛因毒品。
陳男辯稱,沒有拿刀脅迫被害人,起初是亮出刀子,被害人領了錢給他,他就把刀子收起來。但因有謝女車上的行車記錄器監視畫面為證,檢方依加重強盜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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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