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籍輪船偷排廢油 遭環保署重罰150萬元

環保署與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合作,首次利用衛星航照,查獲伊朗籍SARVIN輪在台灣西部海域偷排廢汙油;3月2日依違反我國《海洋汙防治法》,裁處最高罰緩新台幣150萬元,並於今天成功促使該船的台灣船務總代理公司繳款。

環保署說,依據《海洋汙染防治》規定,管轄範圍涵蓋至200海浬經濟海域。環保署委託中央大學太空及遙測研究中心,與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共同簽署《台美建立衛星監測海上油汙染技術合作協定》,定期以衛星航照監控周遭海域。

歐洲Sentinel-1雷達衛星去年10月9日發現有船舶於高雄外海疑似偷排油汙,並藉由台美技術合作協定請美國NOAA協助確認。環保署另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港灣技術研究中心協助,篩選提供嫌疑船舶之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資訊,發現SARVIN輪的船舶軌跡與衛星影像油污軌跡完全疊合,油汙軌跡長達60公里,持續排放廢油至少2、3小時,數量推估至少5公噸,依法裁處最高罰鍰。

環保署今日上午9時藉由航港局通知,掌握SARVIN輪將泊靠高雄港,立即邀集相關中央及地方權責單位,規劃於船舶進港時執行嚴格聯合船舶稽查作業;並請SARVIN輪台灣船務總代理公司轉達船舶所有人,所屬船舶於我國外海有偷排廢油違規事實,要求該船舶所有人應於進港時繳納本案裁處罰鍰150萬元,及依法配合聯合稽查作業。

協商結果,船務代理公司表示,已獲船舶所有人授權處理本次事件,現場除收取裁罰書面文件影本,並當場繳交罰鍰支票予環保署人員攜回。環保署還會依據環境講習相關規定,通知船方至我國參加8小時環境講習課程。高雄海洋局等相關單位也會持續蒐集該船違法事證,並告誡不得再犯。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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