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男8刀刺死情敵 判處17年徒刑

男子王桂林不滿前妻另交金姓男友,去年8月與金男相約談判怒嗆「你不知道她是我老婆嗎?」後,當街持刀猛刺情敵胸、背共8刀,深及心臟、胃部,金男傷重不治,新北地院今依殺人罪,判處王男17年徒刑。

判決指出,69歲王男從事消防工程銷售工作,與麻姓前妻結婚20多年,育有一女女兒,去年7月間麻女以王男有債務為由,要求離婚,2016年6月兩人離婚,但仍同居永和。

離婚後,王男懷疑麻女另結新歡,多次出言恫嚇「你們就不要讓我看到,看到就倒楣!」同年8月11日王男酒後打電話給麻女,發現她正與金男在外約會,金男聽聞王男來電,請麻女約王男出來談判。

兩人一見面,醋勁大發的王男痛罵金男「你不知道她是我老婆嗎?」金男回嗆「不是已離婚?」王男隨即持刀朝金男背部、胸部猛刺8刀,深及胃部、心臟,緊急送醫仍傷重不治。

新北地院開庭時,王男辯稱金男先揮拳才會反擊,屬正當防衛,法院審酌王男刺殺金男傷及心、左肺、肝及胃,下手甚重,加上目擊者都沒看到金男有先攻擊,不採信王男辯詞,依殺人罪判處17年徒刑。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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