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蜜搶走老公 馬女商人怒罵「狐狸精」判罰299萬台幣

吉隆坡一名女商人不滿閨蜜及生意夥伴成為「小三」,害得丈夫與自己離婚並迎娶閨蜜,於是與女兒在社交媒體怒罵閨蜜是「狐狸精」,結果被法庭判處支付40萬令吉(約299萬台幣)賠償金。

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挨罵者是48歲的馬來女藝人瑪麗亞法麗達,她與女商人哈迪嘉原本是姐妹淘。哈迪嘉指瑪麗亞勾搭自己的丈夫拉曼沙谷,兩個女人鬧上法庭互揭瘡疤。

瑪麗亞之前也與拉曼沙谷召開記者會,自稱已無法忍受哈迪嘉和女兒諾莎芝琳的野蠻攻擊,而決定要求法院發出禁制令,禁止哈迪嘉母女繼續誹謗她。她也要求禁止哈迪嘉繼續使用手機短訊、電話、臉書與Instagram等社交媒體及其它方式騷擾她,或透過任何代理及員工散播任何有損其聲譽的聲明。

瑪麗亞指控哈迪嘉曾在一天內發數十個短訊羞辱她,也曾恐嚇要潑硫酸、僱請殺手槍殺她、撞死她及潑她紅漆。她也指哈迪嘉誹謗她是惡毒及使用巫術的繼母,以及曾掌摑七歲繼子卡立夫。

法院5日諭令哈迪嘉及諾莎芝琳賠償40萬令吉及支付5萬令吉律師費,並撤銷哈迪嘉和諾莎芝琳對瑪麗亞所提出的「反起訴」。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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