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娛樂漁船東半球28號3日和4日在台日重疊經濟海域內遭日本取締追趕,外交部6日表示,日本作法過當,已向日方表達嚴正抗議。我駐日代表處表示,已於5日1時30分左右向日方抗議,但日方指我漁船違規在先。
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5日下午表示,蘇澳籍東半球28號漁船於3日及4日出海活動,遭日本指稱越界作業,由於日方公務船對東半球28號實施緊追,直至接近台灣領海附近,外交部認為日本做法過當,已於5日中午同步在台北及東京向日方表達嚴正抗議。
漁業署表示,蘇澳籍東半球28號2月28日以特定漁業身分從蘇澳出港,3月3日上午在已談定的台日協議水域範圍外約10浬,遭日本水產廳船隻追趕。
東半球28號4日再度以娛樂漁船身分出港,上午7時位置雖有超過暫定執法線,但是在與那國島西側的台日重疊經濟海域內,未進入日方島嶼12浬領海範圍,卻遭日方緊追並噴水干擾,會透過外交管道提出抗議。
但漁業署也表示,就東半球28號4日作業範圍超出娛樂漁船30浬限制範圍的部分,若經查證屬實,也將予以嚴處。
我駐日代表處5日向日方抗議,但日方表示台灣漁船違規。故我方已要求日方提出具體證據,同時向日方表示,我方也將進一步調查。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