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歲謝姓男子為了金錢糾紛,提告5旬高姓前女友3度性侵,但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調查發現,謝男提告後仍與前女友親密約會,當高女質問他為何亂告時,謝男還回「我有孩子氣!」反應與常理不符,檢方依誣告罪予以起訴。
綜合媒體報導,謝男與高女交往期間,向女友借車來開,卻因車子維修、保養費問題起糾紛,謝索討加油錢不成,恐嚇高「先處理妳的狗,再來處理妳!」雙方撕破臉分手,高女告謝男恐嚇及侵占罪,謝因為犯後態度許可,獲緩起訴1年。
豈料緩起訴時間一屆滿,謝男旋即報案,指控高女三度分別在寢室、公廁、車上,違反意願,強行脫下他的褲子性侵,謝還因此向同事大吐苦水。檢察官調閱LINE對話紀錄,發現事發後謝男仍與高女相約吃飯,不見厭惡跡象。
當高女電話質問謝「為何亂提性侵告訴」謝回,「我有孩子氣,但妳不可以跟我一樣有孩子氣…」、「妳這樣悶我,我就像悶燒鍋一樣,打給妳看」,另外謝男同事出庭打臉,表示從沒聽說他被侵犯,檢方認定謝男誣告,依誣告罪將其起訴。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