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容屁孩深夜鬥毆 KTV罕見挨罰停業3天

KTV深夜停業前仍燈火通明。(陳慶居翻攝)

苗栗縣頭份市嘉年華KTV,因半年內先後2次被查獲深夜容留少年聚集消費,並發生青少年集體鬥毆,有1次多人互毆致頭部外傷等,苗栗地方法院認定業者未善盡管理責任,影響社會治安情節重大,罕見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1萬2000元,併裁定停業3天處分。

在法院駁回業者抗告後,主管單位對業者裁定自7日凌晨零時起停業3天處分,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動員警力於停業首日前往確認停業狀況,並張貼停止營業公告提醒消費者勿前往消費,也宣示強力執行停業處分決心。

警方調查,嘉年華KTV去年8月27日凌晨2時許深夜縱容魏姓、陳姓少年在聚集消費,並與其他客人發生糾紛進而鬥毆,造成多人受傷,警方獲報前往處理,依傷害及殺人未遂等罪嫌移檢方偵辦在案,另對陳姓現場負責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000元。

警方在門口張貼停業時間公告,提醒消費者。(陳慶居翻攝)
7日凌晨立即熄燈作業。(陳慶居翻攝)

事隔2個多月,嘉年華去年11月5日凌晨2時許深夜再次容留夏姓少年等4人聚集消費,案經警方接獲110報案到場處置,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再次送辦,惟業者事後提出抗告,經法院駁回確定。

頭份警分局長賴銘助表示,此案應為苗栗縣首例,由該分局落實第三方警政策略,嚴正執法,藉此呼籲營業場所負責人遵循相關法律規定,主動積極勸導青少年於深夜勿流連忘返,以避免再有違法情事。

賴銘助也呼籲家長多關心家中青少年行蹤,及平日交友情形,鼓勵子女多從事正當休閒娛樂,配合業者深夜規勸返家。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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