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達電炒股案 炒手陳明福50萬元交保

股票上市的「盛達」電業股份有限公司(3027) 傳出炒股案!檢調獲報,股市炒手陳明福、黃明松,自2013年至2014年間炒作盛達股票,將每股13元股價炒高至28元,漲幅高達100%,涉嫌違反證券交易法。檢調6日兵分7處搜索陳、黃等人住居所,約談陳、黃等13人到案,台北地檢署7 日凌晨訊後諭令陳明福以50萬元交保,黃明松等其餘人均請回。

盛達電公司成立於1973年,擁有自主研發電源核心技術與網路通訊技術、生產與銷售通路。

檢調獲報,指股市炒手陳明福、黃明松等人,自2013年至2014年間,以高買低賣、買賣同價、相對成交等方式,製造股價活絡的假象,吸引股民炒作拉抬盛達股票,將每股13元股價炒高至28元,漲幅高達100%,涉嫌違反證交法操縱股價。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張友寧6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7處地點,約談陳、黃15人到案,其中2人在國外未到案,檢調將擇日再約談。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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