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漢捷運襲胸 20歲OL冷靜反應讓他栽了

一名30多歲壯男在捷運文湖線車廂內伸出鹹豬手,對20幾歲的上班女郎襲胸,OL當下雖然又羞又怒,但仍冷靜拿出手機拍下證據報案。結果這名捷運痴漢不但賠償上班女7萬元、親筆寫5000字悔過書,還被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緩起訴1年,另要支付國庫3萬元加40小時的義務勞務。

據ETtoday報導,這名20多歲OL,去年7月11日下班搭乘北捷文湖線,在列車即將抵達中山國中站前,遭身材壯碩的李男(30多歲)襲胸,冷靜的她馬上拿出手機拍攝影片當作證據。李男到案原本辯稱車廂人太多才會「不小心」碰到,但看到影片後,便心虛認罪。

事後OL要求,若李男願意親筆寫下5000字的悔過書並賠償7萬元,她就同意撤告,但李男照做後OL反悔沒撤告。

台北地檢署認為,李男完成道歉條件,應已知錯,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處分他緩起訴1年,並支付公庫3萬元以及40小時的義務勞務。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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