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生在去年12月間,台中市北屯區一茶行劉姓老闆娘遭殺害案,涉嫌殺人的56歲范姓員工
與劉女交往10餘年,且是工作伙伴,因不滿劉女另結新歡,且要將茶行轉登記給其子,持水果刀砍殺劉女17刀致死,事後跑到山區企圖自殺不成而投案。台中地檢署偵結,依殺人罪嫌起訴范男,請求從重量刑。
起訴書指出,范男與劉女共同經營茶行,范男是掛名負責人,劉女是實際經營人。2017年2月,劉女另結識張姓男子而交往,范男於同年11月發現後與劉女起爭執,范男還揚言:「我得不到的,別人也別想得到。」劉女擔心自身安全,開始疏遠范男。
劉女有意將茶行負責人變更為其子。12月19日向范男表示,希望他簽署茶行讓渡書,否則會直接取消其負責人身分。范男越想越氣,隔天一早就帶著一長、一短兩把水果刀前往茶行,預謀殺害劉女。
范男伺機躲在樓梯轉角,見劉女一下樓,立刻持水果刀朝她的腹部刺1刀、胸部刺殺15刀,
殺紅了眼,還取下她的項鍊,再朝頸部橫向砍殺,造成其出血性休克及呼吸衰竭當場死亡。
范男殺人後,駕車逃至大里區竹子坑山區,企圖在車內自殺不成,當天下午向警方投案;同一時間,因劉女兒子發現母親死亡報警,警方已鎖定范男展開追緝。
檢方偵結,認為范男預謀殺人,案發後雖主動投案坦承犯行,但並未具體提出和解計畫,及向劉女家人表示悔意,依殺人罪嫌起訴,請求從重量刑。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