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法務部主導的刑法修正草案,8日經行政院院會通過,將送立法院審議,這次修正26條,最重要的是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殺人罪,將不再有追訴權時效的適用,也就是殺人罪未來將無限追訴。
現行刑法第80條的追訴權時效規定,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的追訴權時效為30年,如果這次修法草案經立院審查通過,未來殺人罪將不再有追訴時效,執法機關將無限期的訴追犯罪。
此外,過去業務過失致死罪及業務過失傷害罪的處罰被刪除,提高普通過失致死罪及普通過失傷害罪的法定刑;增訂處罰凌虐幼童致死、致重傷的加重結果犯,以充分保障幼童生命、身體;生母殺剛出生子女的寬減要件,須基於不得已的事由始適用;刑法沒收、查封及罰金部分都有修正。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