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戶訪查」即將走入歷史!內政部長葉俊榮對日前指示警政署從制度面根本檢討「家戶訪查」勤務,不得再任意侵犯人民的隱私權。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通過「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辦法」修正草案,刪除「家戶」改為「警察勤務區訪查辦法」,未來員警不會再就防範危害事故等進行家戶訪查,未來訪查的目的將以達成犯罪預防、為民服務及社會治安調查為主。
內政部表示,隨著政治、經濟、社會環境的改變,昔日員警挨家挨戶的訪查已無法有效達成掌控暫住、治安顧慮人口目的,且有侵犯人權的疑慮。內政部長葉俊榮對於保障人民隱私權相當重視,日前曾指示警政署從制度面根本檢討家戶訪查勤務,以犯罪預防為中心,以服務取代控制,不得再任意侵犯人民的隱私權。
內政部表示,警政署自105年12月起著手研修「警察勤務區家戶訪查辦法」,這次修正內容重視基本人權保障,為使員警執行訪查之目的與範圍更加明確,明定警勤區訪查目的為達成「犯罪預防」、「為民服務」及「社會治安調查」等3大任務。亦明定警勤區員警應嚴格遵守誠信、比例與公平正義原則及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以強化對民眾人權的保障。
此外,這次修正亦明確律定警勤區員警於訪查後所建立之資料,應嚴格遵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規定,以符合人權保障之精神;並導入社區警政之槪念,結合時下流行之社群網路、電子及平面媒體等載具,將治安狀況評估納入提供諮詢服務事項,以利社區治安維護。
內政部指出,警察執法是司法程序的「最上游」,亦為實踐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前線」,這次修法在保障人權與自由的基礎上,具有高度的價值與意義;加上導入犯罪預防情境策略及社區警政為民服務等槪念,有效提升見警率及活化警勤區制度,進而達成淨化及穩定轄區治安之目的。本修正草案,後續將依法制作業程序發布施行。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