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杜絕市售醬油標示亂象,衛福部食藥署今公告,明年元旦起製造的醬油,不分進口或本土自製,均需在包裝上明確標示其加工方式,包括速成、釀造、水解、和混合(調合)等4類,違者將最高處400萬元,並得立即下架、待完成標示後才能重新上架販售。
醬油製造方式多元,目前市售醬油約7~8成是採釀造方式,其餘多為混合(調合)醬油,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讓民眾知道清楚明白產品的製程資訊,食藥署日前預告,未來醬油得依其製程加工的方式,清楚的標示在包裝上,包括釀造、水解、速成和混合(調合)等4類,今日則正式對外公告。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表示,食藥署今日公告,無論是進口或本土自製,明年元旦起製造的醬油,均得在包裝上明確標示其加工方式,有些產品已將釀造、混合等名稱冠在產品名上,那就不需再額外標示。
李婉媜說,業者若未標示,將依法開罰3~300萬元,若為標示不實,例如明明是釀造、卻標示為水解,則可罰4~400萬元,違者均會被勒令下架,改善後才能重新上架販售。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