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陳鴻斌,對女助理性騷擾長達2年,前年司法院職務法庭審理後判決免除他的法官職務,陳辦理退休後提再審翻案,合議庭認為陳不但不像原審所述「無反躬自省之心」,反而還「深具悔意」,且「言行不檢尚未達不適任法官程度」,改判罰款懲戒,判罰一年薪俸約200萬元。
昨是38婦女節,有許多法官聽聞改判結果,深表不滿、直呼太扯了,甚至連合議庭的女性陪席法官,都傳出揚言辭職「不幹了!」。
此外,司法院指出,陳鴻斌被判免職後,退休俸級就從法官降為司法事務官,並且失去退養金;現在改判回復法官身分,即日起將回填退休費用,每月約數萬元。
已婚的陳鴻斌,從2012年11月起,在他辦公室內以祈禱或感動理由,多次要求陳姓女助理與他握手或擁抱;女助理礙於陳男是長官,可建議對她續聘與否,未予拒絕,沒想到他因此變本加厲,私約她外出,並在車內強吻遭拒。
同年12月間,女助理不堪其擾,當面表達不願再接受任何肢體碰觸或外出邀約,但陳自認為與她仍有「灰燼」存在,仍繼續以肢體碰觸她;2014年6月10日上午,陳還假藉辦公室裝潢問題,要她到辦公室,甚至阻擋對方離開。
遭騷擾2年的女助理,因心生害怕,在臉書抒發心情,經其他助理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反應,院方自律委員會調查後,僅建議警告處分;引發法界議論,民間司改會要求將陳送交評鑑,經司法院發回調查後,北高行政法院才決議將陳送交法官評鑑。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