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一名20歲青年阿文(化名),2015年9月結識與當時只有13歲的少女阿美(化名),兩人情投意合成為情侶,不到1年就發生3次性行為,阿美後來意外懷孕到婦產科就醫,經醫院向警方通報,阿文遂被檢方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阿文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但表示與小美真心相愛,發生關係都是你情我願,承諾等小美到法定年齡,就會將她娶進門,現也有負起撫養母子責任。
法官認為,小倆口年輕、血氣方剛,阿文行為雖不應該,但已與小美及幼子共同生活,加上犯後態度良好,審理後予以從輕判刑5個月徒刑,所處刑責易服社會勞動。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