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選會今天下午舉行「婚姻定義」及「同性伴侶專法」的公投聽證會,「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在聽證會前舉行記者會指出,這兩個公投案明顯違憲,也牴觸公投法「一案一事項」原則,呼籲中選會應駁回。同時譴責反同組織「下一代幸福聯盟」無視憲政秩序,企圖用公投作為手段,繼續煽動台灣社會對多元性別的恐懼與歧視。
伴侶盟理事潘天慶解釋,大法官認為在釋字748號解釋做成以前,婚姻是限於一男一女,因此釋字748號所稱「違憲」,就是指「婚姻限定於一男一女」違憲。反同團體提出的「婚姻限定於一男一女」公投案、及「在婚姻限定於一男一女前提下」專法公投提案,性質並非創制新的立法原則,反而是企圖複製已被宣告違憲的事項。
潘天慶表示,法律牴觸憲法者無效,大法官解釋也與憲法有相同位階和效力,公投法本身不能違反憲法,經由公投法程序提出的公投案內容,如果形式上已經明顯違憲,當然不能交付公民投票。
伴侶盟理事長許秀雯則說,曾獻瑩提出的「專法公投」除了內容違憲,提案內容「你是否同意在不改變婚姻定義是一男一女前提下,以專法保障同性別之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也違反公投法「一案一事項」原則,而且所稱「專法」含義不明,一般人無從理解其真意,中選會應予以駁回。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