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選會今(9)日下午舉行「你是否同意在不改變婚姻定義是一男一女結合的前提下,以專法保障同性別之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公投聽證會;有學者專家認為此前提恐有違釋字748號內容,提案團體則反駁,他們希望有專法來保障同性關係,應無違憲問題,倘若需要補正,期望中選會能協助,他們會盡力配合。
今日下午中選會進行2場與同性婚姻有關的公投聽證會,由中選會委員許惠峰主持,幸褔盟理事長曾獻瑩、幸褔盟公民行動總召游信義為提案代表出席,律師裘佩恩、中正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王韻茹、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廖福特、政治大學助理教授許牧彥皆列席發表意見。
王韻茹認為,此提案重點應該在立專法,但有增加了一個同意制的前提,「如果我不同意前提還公投嗎」,顯然有違反公投規定一案一事項原則;中央研究院研究員廖福特則認為,公投題目中「永久共同生活」指的是什麼恐怕還需釐清,如果指的是伴侶專法,就應該沒有違憲的問題,但如果指的是婚姻,恐怕又前後矛盾。
曾獻瑩回應,本案要處理的是以婚姻以外的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關係,是要讓立法機關有原則可以依循,並非否決立法機關不得立法,毫無疑問是從無到有的創制,適用全國性公投毫無疑慮,無違憲問題,「如果需要補正,程序怎麼做,是否能請中選會協助。」
許惠峰回應,有時候公投內容會有些語意各界解釋不同,如果語意清楚就依法審核,如果不清楚需要補正,依規定是中選會通知後,30天內進行補正,但是否本愛需要補正,還須經過討論才知道,提案人也可以再討論是否主動進行更正,尊重提案人權益。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