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楊姓男子2年前與黃姓女子傳出婚外情,後來帶著念國中的女兒與黃女同住,楊妻去年初發現2人同居,但楊男聲稱僅是戶籍寄居在黃女住處,沒有住在一起。惟楊男的女兒作證時說,同住時阿姨會叫爸爸「老公」,有一次經過父親房門還從門縫看到爸只穿內褲、阿姨穿薄紗睡衣躺床上。
楊男在法庭上否認有通姦行為,但因女兒的一句話:「爸爸穿內褲,阿姨穿薄紗睡衣躺床上」,被法官認定兩人已侵害正宮婚姻權。
楊男的女兒出庭作證說,同住時,阿姨會叫爸爸「老公」,甚至阿姨的朋友來家裡,遇見爸爸都會叫「姐夫」。
黃女則辯稱,楊男只是「乾哥哥」,兩個人沒有住一起,只有一起出遊,出現的擁抱與親吻照片,是扶他時不小心碰到。
然而,法官勘驗楊男與黃女的照片,發現不乏擁抱、搭肩、臉頰相貼、十指緊扣的合照,明顯超出友誼,加上女兒證詞,認定2人已侵害人妻婚姻權,要賠償30萬元。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