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名維格餅家監察人 經濟部祕書兼職被判申誡

經濟部林姓祕書,因在知名糕餅業者「維格餅家」掛名監察人,經濟部認為林男違反公務員不得兼職規定,移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雖然林男辯稱他因視力問題未實際參與經營,亦未支薪,但公懲會認定林男兼職行為,造成民眾不良觀感,判決申誡。

經濟部去年間查核發現,林姓秘書兼任維格餅家監察人,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將林移送公懲會懲戒。

林辯稱,維格公司受企業人士推薦,在2016年5月選任他做監察人;他當時便予以婉拒,但維格公司表示,若他短期間辭職,將使社會大眾及輿論猜疑,影響公司企業形象,他礙情面勉強接受。

林表示,他因視力障礙問題,無法行使維格監察人職務,並未實際參與維格公司經營,也沒有支領監察人報酬;維格成立審計委員會後,去年5月就被除監察人職務,沒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

但公懲會審理後認為,公務員如經選任登記為私人公司董監事,不論是否實際參與經營活動或有無支領報酬,均違反公務員服務法。

公懲會認為,林男兼職行為,會讓民眾產生公務員不專心公務,國家公務紀律鬆散的不良觀感,為了維護公務紀律,認有懲戒必要,判決申誡。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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