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6更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前法官陳鴻斌過去因性騷女助理被判決免職,不過日前該案再審,竟然改輕判罰薪一年約216萬元。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今答詢時表示,不只社會團體以及個人表達不認同,在法官內部也有非常多不認同,這樣結果不符合社會期待,也與司法院要求法官言行以更高標準謹慎從事不符。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今天在司法法制委員會質詢呂太郎,吳志揚諷刺,在全球都在重視女權、反性騷的時候,我國的法院卻在三八婦女節送給大家這樣的「禮物」,要大家怎麼對司法有信心?吳志揚也質疑,一般人申請再審是很困難的,但這案子竟然以「後來有幫女助理找男友」,說他有悔意為由改判輕,是很可笑的理由。
吳志揚質疑,這麼薄弱的理由就可以再審翻案,老百姓怎麼服氣?他問呂太郎這件案子還有什麼方式救濟?呂太郎表示,當事人還是可以申請再審。可是所謂的當事人是指被懲戒的法官,或可能是監察院,但監察院是不是屬於當事人,還要由分到再審案的職務法庭做評議。
另有立委質詢呂太郎對這案件判決認不認同,呂表示他不評論個案,但這樣的結果,不只社會團體以及個人表達不認同,在法官內部也有非常多不認同,這樣結果不符合社會期待,也與司法院要求法官言行以更高標準謹慎從事不符。
擔任職務法庭受命法官,讓陳獲再審輕判的基隆地院庭長陳志祥12日接受電台專訪指出,本案「根本不是性騷擾」,閱讀相關資料後,發現原判決認定事實有誤,8件錯誤行為,經重新認定後僅成立3件,依「罪刑相當原則」沒有必要剝奪陳鴻斌法官身分。
色法官遭輕判的爭議未平,12日各地都有抗議活動,社會民主黨成員陳又新律師等人12日到司法院前抗議,拿著「官官相護、沙豬現形」、「自律無能、司改成空」標語,痛批改判陳鴻斌罰款的法官們「把民眾當白痴」。
同時間,司改會也到監察院前召開記者會,向監察委員遞出陳訴書,說明職務法庭的再審判決在程序及實體上的違法不當,以及突顯職務法庭失去效能,訴請監察委員對本案提起「再審」,並呼籲立法院修正「法官法」相關規定,避免類似情形一再發生。
法官協會也發聲明,反對在職場上利用職務關係對部屬為任何形式的騷擾,或違反對方意願,要求配合與工作無關的行為,並且認為法官職司審判、臧否他人,行為應更為自律,於基於個人行為道德操守或職場倫理所應遵循之行為規範,均不應有模糊曖昧的空間。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