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長:大學教師專案、專職參與大陸國家計畫屬違法

大陸推出31項惠台政策,讓台灣的大學可以申請他們的國家重點研發計畫,並鼓勵台灣教師去任教。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樂見兩岸學術人才交流,但國內大學教師以專案或專職方式參與大陸國家重點研發計畫,明顯違法,教育部不會放行。

大陸提出的惠台措施提到,受聘於在大陸註冊的獨立法人的台灣地區科研人員,可作為國家重點研發計畫項目負責人申報,享受與大陸科研人員同等政策。台灣專業人才可申請參與國家「千人計畫」,在大陸工作的台灣專業人才,可申請參與國家「萬人計畫」。

此外,台灣同胞可申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國家藝術基金等各類基金項目,具體辦法由相關主管部門制定。

潘文忠今天到立法院施政報告,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質詢說,去年10月19日中國福建省教育廳提出「深化閩台教育交流合作」,要招攬1000位台灣博士生,2月28日又提出惠台31項政策,這會不會掏空台灣人才?

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問,如果國內大學受不了誘惑,向大陸申請國家重點研發計畫,可以嗎?大陸以高薪資、高條件、高規格鼓勵台灣教師去任教,擋得住嗎?若有人利用兩岸現在的「曖昧關係」,以「學術交流」為名遊走在兩岸之間,怎麼處理?

對於大陸的磁吸,潘文忠回應,教育部有提出留才攬才政策,譬如玉山計畫及高教深耕計畫都可以作為彈性薪資,以提高大學教師的遇,讓他們願意留在台灣工作。

潘文忠又說,樂見兩岸學術人才的觀摩交流,但大陸這次提出的惠台措施,已超出正常交流範圍,根據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國內大學教師以專案或專職方式參與大陸國家重點研發計畫是違法的。

潘文忠表示,台灣現職公私立大學教師到中國任教是違法的,若要和中國方合作,需要報政府審核。教育部會提醒學者們注意規範,避免因為對資訊不夠瞭解而被處分。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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