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陝西副省長馮新柱涉受賄遭「雙開」處分

大陸前陝西省副省長馮新柱在昨(31日)被中共黨中央以涉嫌受賄等罪由,施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雙開」處分。

據中共中紀委網消息,馮新柱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工作紀律,毫無「四個意識」,對中共黨中央關於脫貧攻堅重大決策部署落實不力、消極應付,且利用分管扶貧工作職權謀取私利,與相關人員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共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和旅遊,接受公款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應私營企業主請託,違規選拔任用乾部;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中共中紀委決定給予馮新柱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察委員會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並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有關政府機關處理。

馮新柱生於1960年,中共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經濟管理本科畢業、西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博士研究生班學歷,曾任陝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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