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遇拋家40餘年離婚被駁 判賠80萬給原配 由brazilhr撰寫發表於 2018 年 4 月 2 日2018 年 4 月 2 日 高雄趙姓老翁與元配結婚50餘年,但男方40餘年前即外遇生子,女方忍氣吞聲拉拔4名子女長大,男方為給李姓小三名分,前年訴請離婚但敗訴,元配因配偶權受損,求償200萬元,高雄高分院認定趙翁與李女破壞元配的婚姻美滿,連帶判賠80萬元確定。 (中時) 列印文章 分享此文章: 列印(在新視窗中開啟) 列印 分享到 WhatsApp(在新視窗中開啟) WhatsApp 分享到 X(在新視窗中開啟) X 分享到 Facebook(在新視窗中開啟) Facebook 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