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親生孩子孝順」 富翁送她1400萬房產

經濟富裕的7旬陳姓大地主生前認伍姓女子作乾女兒,陳翁過世前認為伍女「比親兒女還孝順」,將價值1400萬餘元房產送給乾女兒。陳翁家人得知半路殺出程咬金繼承老爸房產,憤而告上法院要求吐回,新北地院日前判陳家人敗訴。

據判決書,具繼承資格的陳翁家人,在父親過世後調閱他的銀行往來資料,才知伍女獲得父親房產。陳家人供稱陳翁有老人癡呆症,欠缺意思能力,不然不可能平白無故送房產給認識僅一個月的伍女,主張贈與行為應是「無意識狀態或精神錯亂中所為」。

伍姓女子則堅稱他是陳翁認養的乾女兒,因為非常照顧老翁,陳翁2015年承諾無條件贈與她一棟房子,贈與過程皆有律師見證。法官調查,陳翁確實在律師見證下,製作聲明書指出「她(伍女)很照顧我,對我很好,很有孝心,比我親生的女兒兒子還要好」、 「她要照顧我一輩子,所以我很感動,送一間房子送她。」

新北地院合議庭審理認為,陳翁立聲明書時主動問律師「年不用寫沒關係?」,顯示他立聲明書時不僅意識清晰,更是小心謹慎。另陳家子女主張老翁有老年癡呆症,法官調閱病歷發現他尚可自行就醫,並無欠缺意思能力,判陳家人敗訴。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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