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今(3)日三讀通過《民用航空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以後民眾持有重量250公克以上,須向民航局登記註冊,且經測驗取得操作許可證,才可操作。民航局表示,將建議於108年7月起施行,近期會將此規劃提報行政院,由行政院做最後決定。
民航局表示,重量250公克以上或由民航局認定具有一定功能者,都在管制範圍內,新制正式施行前,將盡速完成無人機管理規則,以及無人機檢驗與人員測驗委託辦法等2項子法的立法工作,另與中央各機關協調各主管領域的無人機應用配套措施,以及輔導地方政府在施行日前,完成無人機活動範圍的公告作業。
民航局強調,未來會針對無人機玩家辦理法規應用說明會,讓無人機的使用及應用有秩序性的發展。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