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公布,今年7月1日上路的公教新制年金,未來公務員與配偶只要結婚滿2年,即使在退休前離婚,離婚的配偶仍可要求分配退休金或月退俸。消息一出,輿論譁然,引發各界批評,無法理解此次修法的機制。
作家洛杉基對此略帶諷刺地表達看法,認為立委修法,讓公務員的退休金必須分給已經離婚的配偶,雖然砍了年金,但是提升了公務員的「身價」作為補償,讓公務員今後更容易離婚,也讓更多女性喜歡嫁給公務員。像這樣子「瘦了自己,肥了前妻」,不知公務員該感到高興,還是悲哀?
網友也附和說:「莫名其妙的法律」、「婚姻更添算計。趨向更為混亂」、「這是懲罰婚姻失敗的邏輯嗎?有時候婚姻失敗兩方都有責任,看不懂他們修此法的目的為何!」
(中時電子報)
文章來源:洛杉基臉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