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抗揮霍舅爭產!孝孫成功守住阿嬤千萬老本

桃園楊姓老婦領養一對子女,她在多年前失智,外孫女擔起照顧責任,法院裁定當孝孫阿嬤監護人。外孫女4年多前向法院聲請處分阿嬤名下土地獲得許可,賣得3700萬元後,存進楊婦帳戶當作安養費,但楊婦養子懷疑姐姐和外甥女處理財產不清楚,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

據判決書,養子去年7月主張,楊婦所賣土地價格為3700餘萬元,實際存進帳戶僅有2600餘萬元,中間有1000多萬元差距,懷疑外甥女帳戶處理不清。桃園地院法官審理時,外孫女否認陳報不實,供稱拿到款項後舅舅先借了200萬元,加上稅款、阿嬤多年前出售其它土地的訴訟費,總支出超過500萬元。

外孫女指出,阿嬤近年住在養護中心安養,每月需支付5萬多元看護費及其他醫療費用,這筆錢從楊婦戶頭中3700多萬元支出。外孫女反控舅舅揮霍成性,花鉅額結過多次婚,最終都以離婚收場,質疑舅舅對失智嬤不聞不問,只有在缺錢花用時才跳出來當監護人。

社工評估養子生活狀況,發現他過去理財狀況不佳,錢財皆遭其子和前妻騙走,而且從未探視楊姓婦人。桃園地院審理,老婦名下還有3000萬元存款,顯示外孫女未任意動用該筆金額,另外養女和外孫女皆有定期照顧楊婦,法官認為由外孫女照顧婦人沒有疑慮,無須更換監護人,駁回養子聲請。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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