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5萬還80萬 中市破獲暴力討債集團

台中市警局破獲暴力討債集團查扣被害人所簽下的本票。(馮惠宜翻攝)
台中市警局破獲暴力討債集團查扣被害人所簽下的本票與手機。(馮惠宜翻攝)

真是有夠恐怖!台中市一名30多歲的男子105年經人介紹酒席間認識綽號「旺仔」34歲賴姓男子主持的地下錢莊,借5萬卻被逼簽下43萬元的本票,歸還20萬後,又要他簽37萬元的本票,並對他凌虐毆打,經家人報案,台中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三隊跟監搜證長達半年後,一舉在豐原將「旺仔」為首及成員等4人查緝到案,並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中。

台中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三隊長陳宜彬指出,經調查綽號「旺仔」賴姓男子長期以經營地下錢莊牟取不法利益,這名被害人於105年底向綽號「旺仔」賴姓男子借貸新台幣5萬元,每月需付1萬元利息,其年利率高達240%,借貸期間被害人更遭賴男脅迫連本帶利簽下43萬元本票。

爾後被害人陸續歸還20萬元,但該集團見被害人好欺侮食髓知味,想再從被害人身上撈一些錢,即叫小弟將被害人押至某民宅內共同毆打被害人成傷,再脅迫其簽立高達37萬元的本票,並要求被害人拿出10萬元充當涼水費及車馬費,前後強制凌虐被害人長達8小時之久,被害人懼怕再慘遭毆打只能先向朋友借貸10萬元交給該集團後始獲自由。

「旺仔」不只欺壓借款人,甚至在和小弟們前往舞廳喝酒時,因酒後細故,對舞廳小姐拳腳相向,造成被害人頭部等處嚴重受傷,並脅迫被害人和解,致被害人心生畏懼不敢前往上班謀生。

有鑑於該犯罪集團暴行危害地方社會治安甚鉅,台中市警局也報請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台中市政府警察局、雲林縣警察局台西分局、台中憲兵隊等單位,針對該暴力討債集團成員、處所執行檢肅專案行動,同步拘提犯罪集團「旺仔」及成員共4名幫眾到案,查扣被害人所簽下的本(支)票及手機等證物,全案依組織犯罪條例、重利、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傷害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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