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檢、警聯手查環保犯罪 高科技辦案

環保署與台中地檢署、台中市調查處、保七總隊、台中市環保局,去年底破獲台中后里一起合法掩護非法的環保犯罪案件;日前偵查終結,檢方除了起訴事業及違法行為人、地主共3人,並依法要求他們負起廢棄物清理以及環境汙染改善的責任。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表示,去年6月民眾舉報有疑似地下工廠製造汙染。由於非法業者門禁森嚴,人車不易靠近,於是運用高科技工具,從高空至地面進行三維空間立體監控蒐證。終於發現了非法堆置的事業廢棄物,並掌握廢棄物增減變化情形,證據確鑿。

環境總隊隨即報請台中地檢署偵辦,去年11月發動搜索與聯合查緝行動,順利查出違法業者並未領有環保主管機關核發的事業廢棄物清除許可證,也未經過環保機關同意,即進行堆置、清除、貯存廢橡膠,以及汙泥、廢溶劑等事業廢棄物,明顯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3款、第4款刑責規定。

接著環檢警調又查到一家位於苗栗縣三義鄉,經營塑、橡膠及廢溶劑買賣的公司,同樣未領有事業廢棄物清除許可證,卻收受清除事業廢棄物與廢溶劑。

環境總隊指出,相關違法行為除了可處1年以上、5年以下徒刑,且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以外;還須負責將非法堆置、貯存的事業廢棄物依法妥善清除處理,並且復原汙染場址。

環保署強調,環保機關與檢警調已建立良好的聯合查緝行動機制,查緝方式與高科技工具、技術的運用也不斷精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否則將得不償失。

(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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