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心漢逼墮胎卻養小三又有私生子 董娘離婚後要回8816萬

一名何姓董娘無意間發現陳姓丈夫有小三,還有已經五歲私生子,氣得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1000萬,但法官只要判賠她60萬;何女離婚後再提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訴,結果成功分得8816萬元財產。

何女得以成功要回8千多萬元,主要是婚後辭去原有工作,在家相夫教子,還跟娘家借錢協助陳男創業成立科技公司,不料,2010年間懷孕被要求墮胎,陳男卻在外面跟小三共築愛巢,2人買房時還被她撞見,卻慌稱是帶姪女看房,直到無意間從line看到兩人對話和露骨照片,才知道2人通姦,而且還有1名5歲小孩。

何女控訴,自己與丈夫共同養育子女希望落空,還為丈夫外遇失去追求婚姻生活勇氣,精神遭受莫大痛苦,因而向丈夫與小三求償1千萬元,但新竹地院僅判2人應賠償60萬元。

何女離婚後,再向新竹地院提起請求分配剩餘財產之訴,請求給付8816萬元,不過陳男反駁說,何女對年邁的婆婆不聞不問,經常與好友吃喝玩樂,熱愛醫美,每次刷卡都是上萬甚至數十萬,不做家事成天往外跑,雖然他外遇是事實,但妻子也做出傷害婚姻之事。

法官調查,何女婚後剩餘財產近6000萬元,陳男婚後剩餘財產則有2億4000多萬元,差額為1億8000多萬元,拆半為9112萬元,何女僅請求8816萬元,且在創業初期多面給予支持、也到澳洲和留學的長子一同生活,因此有資格要求分配,最終判准訴求。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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