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歲李姓男子每天朝九晚五現身圖書館,提著大包小包坐在圖書館內,曾向警方報案指館內民眾使用電腦打字太吵。日前有民眾報案指稱,在館內充電的手機遭竊,第三警分局正義派出所警方調閱監視影像追查,發現常客李男竟涉重嫌,李男否認,辯稱剛撿到正要送警,警方將陳依竊盜罪嫌送辦。
警方日前接獲民眾報案指稱,他的手機放置於圖書館內充電,要取回時發現手機不翼而飛,希望警方協助尋回。警方到場調閱相關監視器發現1名男子涉有重嫌,即與被害人會同館方人員四處查訪,在閱讀區外發現61歲有多項竊盜前科的李男。
李男否認竊取,辯稱是撿到手機,正要送去派出所,他並從自己袋內拿出2隻手機及充電器,被害民眾當場怒罵,為何連充電器也要偷,李男指稱,以為充電器要回收。被害人取回手機後發現,手機內已無SIM卡,且內建記憶體資料遭全數刪除;李男指稱,他誤以為這支手機是自己的,才將SIM卡丟掉並刪除記憶體。
警方調查,被害人失竊手機是SUMSUNG J7金色手機,李男的是SUMSUNG白色手機,2支手機實在差很大,且現場監視影像指證歷歷,將李男函送法辦。
(中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