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女子前年與高雄一名張姓男子在網路認識並發生性關係,之後產下一子,怎料,該女卻控告對方在她產後性侵,張男否認,並指出該女是因為他不願北上詳談孩子認養問題才提告。法院審理時,該女於案發後跟張男的通訊皆無異狀,不像被性侵;此外,該女稱因產後傷口作痛,不願做愛,卻在隔日與別人上床。
檢方起訴書內容指出,張男於2016年與該女透過網路認識,2人進而發生性關係,同年7月,女方產下一子,一個月後該女於張男高雄住處要求對方幫忙在會陰傷口擦藥,張男卻趁機硬上該女,檢方認為張男涉有強制性侵罪嫌。
高雄地院審理時,張男供稱,的確有向女方求歡,但對方說「不要」他就停止,並說到該女在一開始沒有明確拒絕,才會進一步發生性關係。張男還說,是因為他不願北上陪女友,導致感情生變,才會挨告。
據《自由》報導,合議庭調查時,發現該女與張男在案發當晚,仍有傳訊息,以及討論孩子扶養問題,互動正常無異狀。合議庭還發現,該女雖稱是產後傷口才與張男無性交意願,但隔天該女又與別人上床,全案因此判張男無罪,可上訴。
(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