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去年離婚女子控訴,去年與徐姓前夫討論小孩的教育問題時,遭下藥性侵,事後還被恐嚇不得報警,否則會被驗出有毒品反應吃牢飯。檢察官調查果然有毒品反應,但驗出的男性DNA卻不是前夫的。
女子指控,當天前夫拿了1罐飲料給她,喝後全身無力,前夫趁機脫光她的衣服性侵,事後還恐嚇不可以報警,否則身上會驗出毒品反應會被抓去關,她越想越不對勁,便控告前夫涉犯加重強制性交罪,並到醫院採驗。
但徐男否認犯罪,辯稱當天並沒有帶飲料給前妻喝,兩人也沒有發生性關係,更沒有恐嚇她有毒品反應不准報警,且當天談完準備離開時,前妻心情不好拿剪刀劃自己手臂,還用拳頭捶桌子自殘,因當時急著上班,就將剪刀收起安撫她後才離開。
檢察官從女子陰部與陰道採集檢體,雖然發現精子細胞、也驗到1名男性Y染色體的DNA型別,但這個DNA型別卻與女子前夫的DNA型別不同。檢方為了釐清事實,2度傳喚女子到庭說明,希望她能否提供更進一步的證據,但女子始終未到庭說明,徐男也否認下藥性侵,因而對徐男不起訴處分。
網友對此案的看法是「「標準吸ㄎ一ㄤ」、「藥嗑太嗨了,和多少個發生了也不知道」、「什麼人都有,瞎」、「女的好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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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