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俊榮赴陸講學正值學期間 是否請假惹議

根據台大100學年度行事曆,該學年度寒假始於2012年(101年)1月17日。(截自台大網頁)

內政部長葉俊榮被踢爆在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兼職,但葉強調赴浙大是短期講學,共計27天,不過台大有教授質疑,此期間正值學期間,台大當時尚未進入寒假階段,葉在今(10)日下午召開的記者會上,並未說明當時是否向台大請假。

根據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網頁顯示,一則在2011年12月14日發布的「葉俊榮教授《政府管制與法治行政》課程安排通知」,內文指出:台灣大學著名法學家葉俊榮教授,將於2011年12月19日至2012年1月15日來院講學,期間開設課程《政府管制與法治行政》,並且該課程掛在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院長朱新力名下,課程名稱為《政府管制專題》,課程代碼021306901。

依照網站指出,課程安排即為,上課時間在2011年12月19日至2012年1月13日,上課時間暫定在每週三上午1至4節,每週五下午1至4節(具體時間可根據選課同學的時間再調整),但對照台大行事曆,即台大當學期的寒假時間,起始於2012年1月17日,即葉俊榮赴浙大短期講學的27天,還在100學年度學期內。

一名曾任行政主管的台大教授指出,老師們雖都有公假可使用,但在學期內赴海外演講、短期講學,仍需出示邀請單位公文,並以此向學校請假,獲同意才能前往,而葉前往浙江大學講學時間,在寒假開始前,而葉在10日下午1點召開記者會時,並未對外說明此問題,爭議難平。

(旺報)

image_print列印文章